農用機械也可以上保險。近日,太倉推出農用機械財產保險實施辦法,決定開辦農用機械財產保險,成為全省繼昆山之后第二個推出農用機械財產保險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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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實施辦法,可參保的農用機械主要是為農服務并經太倉市農機監(jiān)理所檢驗合格的農田作業(yè)拖拉機、全喂入和半喂入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等農用機械,集體和個人均可參保。據太平洋產險太倉支公司總經理張淵介紹,農業(yè)機械財產保險推出一周以來,太倉全市已有80%以上的農機辦理了相關的保險手續(xù)。太倉目前累計參保1040臺,其中個人參保250臺,集體參保790臺。
保險金額方面,農用機械財產保險不考慮購置時間,均以重置價值投保,按農用機械的類型和功率確定其保險金額。保險費負擔比例為市級財政承擔50%,區(qū)鎮(zhèn)級財政承擔20%,農用機械產權所有人承擔30%。在保險期限內,新購置或報廢的農用機械按實際保險天數結算保險費用。
據了解,因火災、爆炸、雷擊、臺風、暴雨、龍卷風、洪水、雪災、雹災、冰凌、地面突然塌陷、外界物體倒塌等人為不可控的因素導致農用機械損壞的,保險公司均給予賠付。如由于碰撞、傾覆造成農機損壞的,理賠時需市農機監(jiān)理部門對事故進行認定,并出具處理意見。對刀片和履帶等易損件單獨損壞的,原則上不予賠付。如果出險,被保險人應在24小時內同時向太保公司(95500、53590700)和太倉農機監(jiān)理所(53568572)報案。報損金額在2000元以下的,由太倉市農機監(jiān)理所安排人員進行查勘定損; 報損金額超過2000元的,由太保公司會同太倉農機監(jiān)理所共同進行查勘定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