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臺州日報》《新農村》專欄上看到一篇題為《農資帶“公示牌”銷售》的報道,說的是溫嶺城東街道一家農資代銷店,他們在銷售農資時,把農資的名稱、生產日期、進貨渠道、進貨數量以及農資價格在顯眼的位置公示,使購買農資的農民既方便又放心,因此深受農民歡迎。
一直以來,有一個問題時不時地困擾著農民,一些農民在種植水稻、瓜果、蔬菜時,經常會遭受到各種偽劣農資的坑害,有假冒種子、違禁農藥、劣質化肥等,致使農民遭受損失,甚至血本無歸。應該說,工商所、消保委等有關部門和組織為解決這一問題,以往經常組織人員開展各種宣傳活動,發(fā)放各種農資資料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以普及、提高農民的鑒別能力,強化農資代銷店誠信守法經營的意識。同時經常下鄉(xiāng)下村檢查,圍繞種子、農藥、化肥、農機及零配件等重點品種,開展市場整治和監(jiān)管,并隨時接受各類投訴,及時處罰各種坑農害農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但毋庸諱言,工商、消保委等部門和組織對農資市場的監(jiān)管從某種程度上說還顯滯后,再加上一些不法商販的賭徒心理,致使一些農民還時不時地遭遇偽劣農資的困擾。
現在,我們欣喜地看到了溫嶺城東正在構筑農村農資市場監(jiān)管體系,實行關口前移:對街道內11家農資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規(guī)范,在建立健全“兩賬兩票、一卡一書”和“一狀三冊”制度的基礎上,實行農資品種公示制,每家農資經營戶選擇明顯的地方設立公示牌,公示數據必須與進銷貨臺賬、進銷貨發(fā)票和“三本冊”上的數據相符,進貨渠道和銷售去向要一目了然。不僅如此,公示內容必須報當地工商部門備案,執(zhí)法人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對監(jiān)管對象進行隨機抽查。
農資帶“公示牌”銷售是農資市場監(jiān)管體系構建的制度創(chuàng)新,這種監(jiān)管源頭、著力治本的做法當然是“打假護農”的好舉措,也是服務“三農”,促進農業(yè)增效,農民增收的務實之舉,符合當前農村、農民的實際,值得各地借鑒和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