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起床,老楊發(fā)現村里的蔬菜大棚被強拆了。他迅速跑到村廣播站喊話:“領導要來解決問題了,大家都到工地上去……”他希望村民們一起出來維權,卻沒想到引起了一場村民與政府工作人員的沖突。因不服法院“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3年”的判決,他與另外幾名被告已經提出上訴。
2007年,官渡區(qū)人民政府決定征用矣六街道辦漁村村民的部分承包土地,在沒有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情況下,由村小組代替土地承包人與政府簽訂征地合同,約定按2007年以前標準補償,但補償款始終沒有全部到位。直到2009年12月,補償款才劃撥到漁村村委會賬戶。
2009年12月30日,村里的蔬菜大棚一夜間被強行拆除,老楊發(fā)現后,跑到村廣播站喊話,讓涉及征地的村民都到工地上去。300多個村民很快趕到了現場,阻攔施工。當天下午4點,官渡區(qū)副區(qū)長帶領街道辦主任等人趕到現場,解決問題。但人群騷動起來,有人搬來石頭,將副區(qū)長和街道辦主任等人乘坐的兩輛車車輪抵住,等副區(qū)長和街道辦主任下車后,一些村民又上前大打出手。一片混亂之中,街道辦主任只得當場寫下“保證書”,承諾要解決村民提出的“村官腐敗、賬目不清”等問題。直到官渡公安分局民警趕到,事態(tài)才得以平息,受傷的副區(qū)長和街道辦主任等人被解救出來。此事導致環(huán)湖東路建設工程受阻達12小時。
官渡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將老楊等10名村民提起公訴。近日,官渡區(qū)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老楊有期徒刑3年。另外幾個在事件中特別賣力,甚至毆打政府工作人員的村民,也分別獲刑1年或2年。其余5名村民因“情節(jié)輕微”免于刑事處罰。
老楊等人不服法院判決,已上訴至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2007年,官渡區(qū)人民政府決定征用矣六街道辦漁村村民的部分承包土地,在沒有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情況下,由村小組代替土地承包人與政府簽訂征地合同,約定按2007年以前標準補償,但補償款始終沒有全部到位。直到2009年12月,補償款才劃撥到漁村村委會賬戶。
2009年12月30日,村里的蔬菜大棚一夜間被強行拆除,老楊發(fā)現后,跑到村廣播站喊話,讓涉及征地的村民都到工地上去。300多個村民很快趕到了現場,阻攔施工。當天下午4點,官渡區(qū)副區(qū)長帶領街道辦主任等人趕到現場,解決問題。但人群騷動起來,有人搬來石頭,將副區(qū)長和街道辦主任等人乘坐的兩輛車車輪抵住,等副區(qū)長和街道辦主任下車后,一些村民又上前大打出手。一片混亂之中,街道辦主任只得當場寫下“保證書”,承諾要解決村民提出的“村官腐敗、賬目不清”等問題。直到官渡公安分局民警趕到,事態(tài)才得以平息,受傷的副區(qū)長和街道辦主任等人被解救出來。此事導致環(huán)湖東路建設工程受阻達12小時。
官渡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將老楊等10名村民提起公訴。近日,官渡區(qū)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老楊有期徒刑3年。另外幾個在事件中特別賣力,甚至毆打政府工作人員的村民,也分別獲刑1年或2年。其余5名村民因“情節(jié)輕微”免于刑事處罰。
老楊等人不服法院判決,已上訴至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