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減輕農民負擔一直是各級政府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各種減負增收措施的相繼出臺,為老百姓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當前政府部門在減輕農民負擔當中還面臨著哪些問題?將會有何應對舉措?
賈善江介紹說,副市長李思杰在日前召開的全市“三夏”暨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會議上指出,從群眾信訪和政府部門平日掌握的情況來看,商丘市在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中尚存在許多問題。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門領導對農民負擔問題存在著模糊認識和盲目樂觀情緒,他們錯誤地認為國家免了農業(yè)稅,農民就沒了負擔,農民收入增加了,讓農民出點錢出點力算不了什么;個別地方減負惠民政策沒有完全落實到位,有的地方在去年向農民發(fā)放種糧補貼和綜合補貼時扣除了集資建房費、建??睢⑥r業(yè)綜合開發(fā)籌資和農業(yè)水費等,未將補貼完全發(fā)給群眾;在落實農機補貼政策時,對假名單、假身份證沒有認真甄別;國土部門對在可耕地上建住宅的農民違規(guī)收取罰款、以罰代管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李思杰要求,要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必須抓住五個重點:
第一,抓好各項支農惠農政策的落實以及種糧補貼、農資綜合補貼、機具補貼等補助資金的落實,使農民真正得到實惠。
第二,要規(guī)范“一事一議”籌資行為,事事做到民主議事,民主決策,民主管理。
第三,加大專項治理力度,重點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抓好對農民建房亂收費的治理,不得借新農村建設之機,以土地整理、村莊規(guī)劃為借口變相收費、罰款。
第四,嚴格規(guī)范村級組織收費行為,防止變相加重農民負擔。堅決禁止委托村級組織收取稅費,嚴禁將部門或單位經費的缺口轉嫁給村級組織,堅決制止向村級組織收費的行為。
第五,要審慎化解鄉(xiāng)村債務,堅決防止增加農民債務負擔。按照“制止新債、摸清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要求,對鄉(xiāng)村債務全面清理核實,審慎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