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藥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目前一年使用175萬噸左右的各種農藥,其中七成進入土壤、空氣和水域中,只有三成直接作用于目標生物體。而在化肥使用上,實際用量平均超過440公斤/公頃,單位耕地面積化肥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
我國農業(yè)部在2012年曾經公布一項數(shù)據,我國制定了322種農藥在10大類農產品和食品中的2293個殘留限量,較之2012年之前有大幅度增加。這也意味著,農產品如果不能有效控制農藥殘留,將越來越沒有市場,也很難進入市場。
在國際上,《鹿特丹公約》《斯德哥爾摩公約》《巴塞爾公約》和《蒙特利爾議定書》,都明文要求嚴格管控劇毒高毒農藥的生產使用。日本市場上流通的農藥90%以上是低毒農藥。日本對蔬菜也實施非常嚴格的檢查制度農戶基本都加入農協(xié)必須記錄糧食、果蔬等產品使用農藥的品種、使用次數(shù)、收獲和出售日期等信息。農協(xié)收集這些信息后為每種農產品分配一個“身份證”號碼形成對所有農產品可追溯管理模式。違規(guī)使用農藥幾乎無處遁形自然也就沒人敢造次濫用。
農產品市場也是一個全球化市場,時刻面臨國際市場的競爭。如日本“肯定制度列表”規(guī)定的農藥限量標準,達到62410個。一根大蔥要出口日本,必須進行200多項農殘檢測。這么嚴苛的國際市場,不能嚴格控制農藥殘留,我國農產品如何才能走出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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