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以來,農地圈親眼目睹農民生活有了不小的改善,農民家庭也積累了不少固定資產,比如包地、蓋房、辦廠、經商等的積累。僅僅考慮全國農民所蓋房屋數(shù)目的增加,當有數(shù)千萬間之多,如果再算上農民房產之下的“地產”,其潛在的市值無疑是萬億天價。然而,農民空守著這些具有巨大“潛在”價值的資產,卻并沒有想城市周邊的拆遷戶一樣大發(fā)橫財,依然過著清貧的生活,子女結婚就能讓千萬身價的農民一夜返貧。這些天價資產并沒有為什么沒有構成農民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為毛?
要了解這個概念,必須了解資產和資本的區(qū)別。
何為資產?可用的經濟資源都是資產。房屋可以住,田地可以種,機器可以開,因為它們都有經濟用途,所以都是資產。你拾起一根木棍襲擊獵物,這根木棍就是你的資產。因此,在這個意義上,農民的耕地、農房、宅基地等都是資產。
但資產并不等于資本。
何為資本?資本是未來收入流的貼現(xiàn),資本簡單就可以理解為錢,李四放棄自種土地的權利,收取一點“代價”后轉讓給張三家種(不論張三家是勞力過多還是種田能手),這部分被放棄自種的土地,就不再僅僅是可用的資源——資產,而是成為資本——可以源源不斷生產出租金收入流。
那么,從資產到資本轉換,中間到底隔著什么?憑什么同樣是在中國范圍內的同樣面積的宅基地,你生在北京周邊一拆遷就成為千萬富翁。我身在山西就賠償少的可憐?是我山西命賤嗎?一定是有什么東西在起作用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以耕地為例,北京的耕地并不比山西的耕地生產土豆更多。為什么卻同地不同價?為什么農民的資產不能轉換為收入?
首先,資產必須“有主”,才可能被好好利用。無主之物,誰也不愛惜,大家爭相濫用的結果,總是一塌糊涂。農村的資產是有主的嗎?的確有主,是集體所有。這種有主,實際上的效果,就是無主。所以,農村資產存在嚴重的錯配。你到農村走一走,張三家的勞力多、地太少;李四家的勞力少、地又太多;王五家呢,高高興興買了小拖拉機,但是怎么也使不好。放眼看去,閑置的或沒有得到最佳利用的土地、房屋、設備和種種其他資產,比比皆是。都是因為是無主之物,所以利用效率低下。
那么如何有沒有辦法提高農村資產的利用效率呢?讓可以讓勞動力多的張三家多種點地,勞動力少的李四家把土地轉讓給張三家一些?在現(xiàn)實過程中,這顯然很難完成,為什么?一是土地共有,法律規(guī)定,你沒有處置權,不能隨意轉讓,私下轉讓了法律不認。其次是轉讓定價問題?多少錢合適?以北京為標準還是山西為標準?其次是轉讓后的生活問題,我拿了轉讓來的收入,能不能持續(xù)的生存下去。
這明顯就造成了一個惡性循環(huán),本來很值錢的東西,由于限制交易,導致其價格急劇下降。農地圈帶領大家想象下,如果北京的房地產限制任何交易,不能賣也不能買,那么房地產市場立刻就崩塌了,價格急劇下滑。在農村也是同理。越不讓交易,價格越低,價格越低,越沒人想交易,價格就越來越低,如此惡性循環(huán)不已。
因此,農地圈認為,要調節(jié)農民收入問題,只能在農民資產如何變?yōu)橘Y本上下文章,其他的任憑你口號喊的再響也是徒勞!不信走著瞧!實現(xiàn)從農村資產到農村資本的轉換,這臨門一腳不好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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