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獲悉,當前杭州、寧波等地在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實行的“土地換股權”模式,未來有望得到推廣。專家認為,該模式有助于農村集體土地流轉效率提高,并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有效維護農民權益?!?/P>
5—6月,國土資源部曾針對“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改革”開展調研。根據地方媒體披露的信息,調研范圍包括北京、上海、合肥、蕪湖、南陽等地。調研內容主要是通過數據和實例了解當地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改革情況,摸清集體土地產權制度和土地權利登記現(xiàn)狀,并對土地流轉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等問題進行討論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6月24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和副部長王世元在杭州調研時指出,留用地制度(“土地換股權”為該項制度的重要方面)是杭州市保障失地農民權益、反哺村集體經濟發(fā)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既有效推進了征地工作,又持續(xù)保障了失地農民權益,杭州市要在現(xiàn)有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完善,為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出一條新路子來。
“土地換股權”模式的實質在于,在農村土地流轉和村辦企業(yè)建設的過程中,農民可以將土地承包權作為資產入股,并享受分紅。該模式最早在上世紀90年代出現(xiàn),浙江杭州、寧波等城市較早進行嘗試,另有不少城市也在試水,且近幾年有不斷擴圍之勢。今年9月,福建發(fā)布《關于加快推進現(xiàn)代農業(yè)發(fā)展的若干意見》,打開“股權換土地”的大門。盡管該模式在具體操作中的細節(jié)尚待完善,但不少專家認為此舉有推廣價值。
業(yè)內人士認為,在不突破現(xiàn)有制度框架前提下,農村集體土地流轉有望加快。一些地方相對成熟的嘗試有望得到政策支持。另外,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工作有望在11月前完成,有助該項制度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