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西、廣東、山東等地,一些地方政府采取施工方墊資、BT項目、合資建設等方式,進行市政和基礎設施建設,但因財力困難等原因拖欠施工方債務,造成部分施工方陷入困境,這些“政府債主”多次討債未果,不得不借高利貸支付農民工工資和債務利息,有的不堪重負瀕臨破產,有的甚至輕生自殺。
那些賴賬不還的政府機關被百姓稱作“官賴”。記者了解到,由于債務管理機制存在受益單位“權責利”不對等、“借用換”不統(tǒng)一等弊端,“官賴”現(xiàn)象普遍存在。他們有的“新官不理舊賬”,有的玩起“躲貓貓”,把財政資金全部轉移進專用賬戶,造成無錢可還的假象。
墊資施工債主回款無門陷絕境
“政府一直說沒錢,我的資金壓力特別大,到現(xiàn)在除去融資成本已經不賺錢了,到年底政府再不給錢,公司就要倒閉了?!币晃弧罢畟鳌闭f到此處憂心忡忡。
今年4月間,記者在華東一個地級市醫(yī)院見到了被從死亡線上搶救回來的陳林(化名)。面對采訪,他話不多,只是低頭嘆氣。
他告訴記者,3月27日凌晨,他一個人喝悶酒直到通宵,因為政府欠債不還,自己背負幾百萬元高利貸,加之被農民工逼債,他越想越絕望,便把家里能找到的藥片全部吞了下去,隨后不省人事。所幸被家人及時發(fā)現(xiàn),送到醫(yī)院搶救,才挽回了生命。
陳林說,他們是民營企業(yè),掛靠一些大公司承攬工程,自2008年以來,相繼中標施工了一個縣多項市政工程,與當?shù)亟ㄔO投資公司簽訂合同,雙方約定工程款“按當月付給已完工程量造價80%工程進度支付,驗收合格后經審計部門審計決算為準,支付工程總造價90%。工程款余額10%,工程保修期滿后一個月后付清”。
“從2011年開始,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政府建投公司就沒有按合同及時支付工程款。我們本想停工,但是停工后損失也很大,爛尾工程肯定無法通過驗收,前期的資金投入就得打水漂,所以我們不得不墊資把工程做完。另外,我們想政府總不至于賴賬吧,建投公司也一再保證會支付工程款,所以我們就四處借賬,墊資施工。截止到2013年9月,我們施工的工程全部通過了審計,按合同規(guī)定,審計后應該支付90%的工程款,但還欠很多。”陳林說,政府拖欠巨額工程款,造成大量農民工工資無法發(fā)放,材料商也一再要求還款,每天登門要賬的絡繹不絕。他幾乎每隔兩三天就去政府要賬,找建投公司、找縣長,但得到的回答不是“沒錢”,就是“這是上任領導的事”,有時連領導的面也見不到。
今年春節(jié)前,要債的逼上門,陳林不得不以個人名義借了470萬元高利貸,以解燃眉之急。建投公司負責人答應年后有筆貸款下來,先還他們,結果春節(jié)后,這筆貸款卻給了其他公司。陳林感到走投無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