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以農為本,農以水為命。我國作為一個農業(yè)大國,擁有十三大糧食主產區(qū),然而,水利問題卻一直是我國成為世界農業(yè)強國的一大瓶頸。記者調研了解到,當前我國農田水利建設正面臨水利欠賬多、群眾發(fā)動難、維護機制缺乏等三大“卡脖子”問題。
水利欠賬多 新建與修舊任務重
近年來,各級財政對水利建設的投資不斷增加,是基層群眾的福祉,但過去幾十年來水利“欠賬”太多,即使建設資金翻幾倍,也難以在短期內滿足群眾需求。
我國水旱災害頻發(fā),導致農作物受災較重,農民損失較大。這種現象反映了我國農田水利設施“蓄洪補枯”的調節(jié)功能弱化,農田水利建設嚴重滯后,維護管理欠缺。
農諺道“有收無收在于水”。就在今年7月,本應處在汛期的河南省卻遭遇五十三年來最少降水。在河南旱情最嚴重的平頂山市,一些農村地區(qū)斷水長達三個月時間?!捌咴率宥ê禎?,八月十五定收成?!边@句農民格外信服的農事諺語,體現了我國糧食生產的重要階段,然而,入夏以來,全國部分地區(qū)出現嚴重旱情,包括山東、河南、內蒙古在內的十二個省區(qū),7200多萬畝農田受旱。
就農田水利設施現狀而言,遍布田間的溝渠、塘壩、井灌、閘站等,被稱為水利建設的“最后一公里”。然而正是這“最后一公里”,或梗阻,或跑冒,或通而不暢,成為農業(yè)生產的一大難題。一些種糧大戶抱怨,中央鼓勵土地流轉,扶持種糧大戶,但農田水利配套跟不上,大戶不敢擴大規(guī)模,水利建設成為“卡脖子”問題。
以湖南為例,來自湖南省水利廳的數據顯示:目前全省166萬處塘壩,實際蓄水能力僅為原有的60%,14.2萬公里小型渠道僅15%進行了襯砌,5萬多處泵站已實施改造的不足3%,舊設施維護不足的問題已刻不容緩。
水利部的數據顯示:我國現有灌溉排水設施大多建于上世紀50至70年代,普遍存在標準低、不配套、老化失修、效益衰減等問題。全國約40%的大型灌區(qū)、50%-60%的中小型灌區(qū)、50%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設施不配套,大型灌排泵站設備完好率不足60%。
一方面是30多年的農田水利年久失修,另一方面是缺少水利設施,“望天田”普遍存在,難抗天災。
來自水利部的數據顯示:目前全國農田有效灌溉面積9.37億畝,僅占耕地面積的51.5%,還有近半數的耕地是“望天田”,缺少基本灌溉條件。
群眾發(fā)動難 建設管理力量單一薄弱
水利設施的建設維護任務繁重,呈現出數量眾多、情況復雜、覆蓋面廣三個特點。與群眾積極呼吁加快水利建設、各級財政不斷加大水利投資形成對比,群眾本身參與水利建設的熱情卻不夠。面對量多面廣的水利建設工程,如果動員不了廣大群眾參與,而僅僅依靠財政投資,就會面臨建設力量有限、進度較慢、任務太重的困境。
以山東聊城為例,臨清市戴灣鎮(zhèn)溫莊西村村支書溫慶軍介紹說,過去種地是農民的“主業(yè)”,只要村干部一招呼,村民出義務工,整修農田溝渠很容易辦好。現在很多村民外出打工,你叫他回來修水利,別說出義務工了,給錢他都不一定回來干。村民既不出工又不出錢,個別村村集體錢又很緊,村里的小水利就荒廢了。
湖南在相關問題上也遇到了同樣的窘境。零陵區(qū)天字地村村支書李序標說,他每年只能組織黨員和村干部進行渠道清淤,“普通村民不愿參與,雖然他們的田也受益,強行組織的話,他們會告我亂攤派。”
分析其原因,一是缺乏籌勞的制度基礎。農村問題的解決除了依靠政府,更要依靠農民自身來解決。農村稅費改革前,農村義務工、勞動積累工(簡稱“兩工”)在水利建設維護中發(fā)揮了重大作用,一到冬閑,經基層政府組織,群眾義務修水利,維系了基層水利的正常運作。但農村稅費改革后,農田水利建設的農民參與機制一直沒能建起來,基層干部難以組織農民出工,農村水利設施不但在新建方面缺乏農民的人員支持,連維護都成了問題。
二是缺乏經濟動力。不少農民反映,種糧效益不高,不愿再增加勞動投入,與其冬閑修水利,不如出去打工。有農民算過賬,一畝雙季稻一年純收入頂多六七百元,出去打工一個禮拜就掙回來了。因此,現在基層干部要想“派工”,就要支付合適的報酬,否則農民不會出工。按目前行情,工錢至少是100元/天,有限的政府投入用來購買材料和租用機械,村一級又大多缺乏集體經濟收入,付不起工錢,基層水利建設維護只能陷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
三是缺乏勞動力支撐。絕大部分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務工,政府提供啟動資金和技術設備,建設主體還是要依靠群眾,如今農村多為留守老人和孩子,難以擔負起建設任務。
維護機制缺乏 工程老化加速效益“打折”
與各地水利建設熱潮相比,水利設施的后期維護管理大多“遇冷”。水利工程缺乏完善的維護管理機制,導致大量設施老化失修、效益衰減,特別是“五小”水利工程出現了“有人用、無人建、無人管”的現象。
究其原因,主要是水管體制改革未能完全到位,具體表現在:
一是小型農田水利設施以前主要依靠農民自建自管,但“兩工”取消后,未建立起有效的農民參與機制,建設管理主體嚴重缺位。
二是管理維護經費缺乏穩(wěn)定保障。以湖南省為例,“兩工”取消前,湖南省常年年均投入3.5億個工日用于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按現在工價測算,相當于每年投入350億元。農村稅費取消后,農業(yè)用水水費一直難以收繳。據了解,湖南大型灌區(qū)2012年應收水費7294萬元,實收1749萬元,水費收取率僅為24%,中型灌區(qū)的水費收繳情況則更差。
三是從中央到地方觀念上也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輕管”。灌區(qū)工程的日常維修養(yǎng)護經費、人員經費差額部分難以有效落實到位。
四是農民用水戶協(xié)會成立以后,缺少運行經費,大多名存實亡,灌區(qū)“最后一公里”的日常管理缺乏,導致工程加速老化。
多名水利干部建議,要明確省、市、縣三級財政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專門安排“小農水”建設管理資金;繼續(xù)完善鄉(xiāng)鎮(zhèn)水利站建設,每年適當給予運行經費支持;對經市縣水利部門和財政部門聯(lián)合驗收合格的農民用水戶協(xié)會,給予適當的扶持。